用水、用电安全管理制度
节约用水、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。为了加强管理,做到节约用水,规范用电行为,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,总务处根椐我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用水、用电制度,现公布如下
一、职责:
1、各处室、教研组、班级所在地,主任、教研组长、班主任作为节约用水、用电的第一责任人。食堂、学生宿舍及传达室所在地,管理员老师及门卫为第一责任人。全校师生要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水、用电设施,杜绝浪费现象,养成安全节约用水、用电的好习惯。
2、学校成立安全用水、用电管理检查小组,负责检查校内各场所的有关水、电设备及使用情况,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,对造成学校水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,追究其赔偿责任。
二、要求:
1、用自来水时,水龙头尽量开小一点,用完水后,要及时拧紧水龙头,见到滴水的龙头要及时拧紧。
2、发现损坏的龙头应及时报告总务处,杜绝长流水。
3、各班级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,严禁一人到校,灯亮一片的现象。
4、晴天一节课后教室内不要开灯,教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。
5、教室的照明、风扇、多媒体等应有专人管理。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电器设施以及对各种用电器的充电。
6、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、严禁使用非学校统一配备的任何其它电器,学生手机应交由管理员老师统一充电。
7、学生宿舍白天要关闭寝室和卫生间的照明灯,严禁长明灯,晚上熄灯铃响后,寝室内的灯一律关闭。
8、门卫在晚上打开校门口路灯,早上应及时关闭,严禁长明灯。
9、食堂餐厅就餐后,餐厅的灯应及时关闭,不用的设施也应该关掉。
10、各处室、班级的照明、电脑、打印机、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必须全部关闭。
11、各处室严禁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,严防超负荷运转自动起火燃烧。
以上制度均纳入学校班级的考核评比及教师的绩效考核,违反本制度或造成财产损坏的将进行处罚赔偿。
节教室、宿舍和餐厅实行责任制,年级组长、班主任、生活老师等责任人,应切实负起责任,坚决杜绝能源浪费和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5、餐厅工作人员要科学合理使用水电,在不影响师生就餐的前提下,想方设法节约水电和能源,杜绝一切不必要的耗费。
6、全体师生思想上要足够重视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一点一滴做起,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浪费一度电、一滴水、一张纸、一支粉笔……,在全校形成“节约光荣,浪费可耻”的文明风气。
二、处罚规定:
1、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,总务处将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,如发现有浪费水电的现象,将查明原因、追究岗位负责人责任,并处以不低于20元的罚款。
2、分配各年级、班级管理的公用灯具的开启和关闭,由岗位责任人负责,违规操作应处以不低于20元的罚款。
3、坚决禁止教师和学生在宿舍内接电、用电和偷电,如发现有此类现象,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,对其负责人处以20元的罚款。
4、教室内的灯具开关,由班主任负全责,如发现白天教室无人灯亮或晚间仅个别学生学习却开启全部灯具,将按照班主任考核细则予以处理。
5、本规定由总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