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
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,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,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对家庭、学校、社会造成严重影响,特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成立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组
组 长:孙家刚
副组长:查日义 刘玉明 彭雯静 倪来明(法制副校长)
成 员:全体中层干部 各班主任
二、制定具体的措施,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宣传力度
1、加大宣传力度,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树立“安全无小事”的思想。
2、各班要充分利用安全主题专题班会,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,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、自防、自我保护意识,形成人人懂安全,事事讲安全、处处防事故的良好氛围。
3、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,重点加强防溺水宣传与教育。各班每学期要做到“五个一”:即举行一次防溺水专题知识讲座,出一期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班刊。各班每学期出一期专刊(有关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的内容),举行一次有关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,强化安全教育,增强防范意识。写一封告家长信(关于如何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的内容)。
4、教学时间,班主任做细一日三查,尤其下午,每节课教师都要点名,发现学生未到校要及时了解原因,未请假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,并立即报告学校。学生请假要有家长签名,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。
5、各班要设立安全信息员,与班主任配合,经常检查,留心观察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,并逐级上报。
6、年级组、班主任通过开家长会、家访等形式,把安全问题讲实、讲严、讲细,要求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。
7、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。每学期初与各班签订学生安全责任状,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,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先、晋级挂钩,实行一票否决制,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。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